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、违反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第五十条 财政部门、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,擅自占有、使用、处置国有资产的,按照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处理。

2、第四十八条 财政部门、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,应当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,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、完整。

3、不是很严重,没有自己所有的意思只能算是违反相关纪律,最多是被纪律处分。

4、上百度啊 智联也可以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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